海关总署:再生钢铁原料规范申报要素指南

时间 : 2022-03-19 16:44:30 来源 : 上海有色金属网

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发布的《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2020年第78号)已实施一年,符合《再生钢铁原料》(GB/T 39733-2020)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,不属于固体废物,可自由进口。那么2022年规范申报要素应如何填报呢?点击阅读详情》 (详情)

标签: 钢铁原料 海关总署 实施一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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