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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《关于延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》,一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,可申请缓缴2023年6月30日前的住房公积金,企业缓缴期间,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。2022年6月我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以来已申请缓缴的企业,可再次申请延长缓缴期间至2023年6月30日。二、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,实施阶段性“可提可贷”政策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。本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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