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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《山西省“十四五”节能减排实施方案》,其中提到,到2025年,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.5%,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,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氮氧化物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7.19万吨、0.28万吨、8.01万吨、3.40万吨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2%。2023年底前全面关停4.3米焦炉以及不达超低排放标准的其他焦炉。2025年,我省煤炭主产区大型工矿企业煤炭和焦炭中长距离运输(运距500公里以上)中,铁路运输比例力争达到90%。到2025年,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%左右,铁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。 (详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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